觀
光 簽 證 須 知
前往阿根廷觀光或探訪親友均適用觀光簽證(29-b)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一.
必備文件
1.
最近三個月內拍攝之兩吋(45x40mm) 彩色相片兩張,背景需為白色,一張黏貼於申請表上,另一張除去白框並於背面寫上姓名,以兩個迴紋針別在申請表左上角。
2.
申請表一份(可自行影印)。請以英文或西班牙文繕打申請表,如無打字機則請以大寫正楷工整書寫。
3.
效期六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護照及其影本(護照當場驗退)。
4.
電腦訂位記錄一份。
5.
財力證明-最近一個月內由金融機構開具,申請人名下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之英文存款餘額証明。
6.
在職證明-
6.1 一般在職人員請附上最近一個月內開具之英文或西班牙文在職證明,須蓋公司大小章,及負責
人或人事主管簽名(含職稱和全名)。
6.2 職業欄填”無、退休或家管”之申請人,請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,以及申請人名下之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,若個人名下沒有不動產。亦可使用父母、子女或配偶的不動產證明代替,但須附上該名親屬簽名蓋章之聲明書 (聲明書內容請參考本辦事處之範本)。
6.3
如為學生,則應附上學校開立之英文在學證明。
7.
阿根廷當地聯絡人之阿根廷永久居留證(D.N.I.)第1~5頁之影本,或阿根廷有效護照影本。
。
8.
當申請人未滿21歲時,請附上英文戶籍謄本。
9.
若申請人未滿14歲,且父、母任一方或雙方均未能與申請人同行時,請附上西班牙文的旅行同意書影本,該旅行同意書需已辦妥第三國公證。
10. 觀光團體送件時,可免除上述第4、第6和第7項。組團單位需另準備: a.全體團員之電腦訂位記錄; b.行程表; c.團體大表; d.團體保信(依本辦事處格式書寫) ; e. 阿根廷接團單位的接團確認函。
二.
其它注意事項
1.
本人送件或委託他人代送均可,但請務必將所有資料備齊,並用迴紋針夾好。恕不受理郵寄或快遞方式送/領件。
2.
團體簽證應由OP或領隊送件,請務必來電(02)2757-6556預約送件時間。
3.
所有文件內容必須完整詳實,本辦事處可能要求申請人補充其他文件和面談。
4.
送件後,不可變更任何資料。
5.
繳費後恕不受理退費或換簽之申請。
6.
辦理簽證所需之工作天數不定,平均約十個工作天。
7.
簽證效期為發證日起三個月。自第一次入境日起45天內可多次入出境。
8.
提出申請三個月未獲准、核准後三個月未繳費,或繳費後三個月未領回者,均視同自動棄權,本處不負文件保管責任。
三.
簽證程序
1.
送件:請備齊相關文件,於週一至週五09:00-12:00送交本辦事處簽證組。
2.
查號碼:送件後第三個工作天下午13:30~17:00,請電洽(02)2757-6556簽證組陳小姐,查詢送件文號(Fax No.)及個人編號(Ref. No.)。
3.
查進度(對保):申請人務必請阿根廷當地的聯絡人憑送件文號及個人編號,於週一至週五12:00~14:00(阿根廷當地時間),主動聯絡阿根廷外交部領務局(Dirección
General de Asuntos Consulares),電話: 4819-7000轉分機7925。
4.
核准通知:本辦事處收到阿根廷外交部領務局核准函當天早上,將以電話通知申請表上的”繳費聯絡人”。
5.
繳費:接到本辦事處之核准通知後,請繳款人以便條紙寫上申請人之姓名和個人編號,備妥簽證費用NT$
3,050 (現金),以及阿根廷來回OK機票正本和影本《機票上的阿根廷境內停留時間不得超過45天》,於週一至週五09:00-12:00至本辦事處辦理繳費。
6.
領件:繳費後第三個工作天上午09:00~12:00,即可憑收據領取簽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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