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
光 簽 證 須 知
前往阿根廷觀光或探訪親友均適用觀光簽證(29-b)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一.
必備文件
1.
效期六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護照及其影本(護照當場驗退)。
2. 「阿根廷旅遊許可證申請書」一份。請以英文或西班牙文大寫繕打申請表。如無法打字,則請以大寫正楷工整填寫,字跡潦草、小寫或塗改概不受理。
3.
最近三個月內拍攝之兩吋正面白底彩色相片兩張,一張黏貼於申請表上,另一張除去白框並於背面寫上姓名,以迴紋針別在護照影本左上角。
4.
電腦訂位記錄一份。
5.
財力證明-最近一個月內由金融機構開具,申請人名下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之英文存款餘額証明。
6.
在職證明-
6.1
一般在職人員請附上最近一個月內開具之英文或西班牙文在職證明,蓋公司大小章,負責人或人事主管簽名(含職稱和全名)。
6.2
職業欄填”無、退休或家管”之申請人,請附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、信用卡影本以及不動產證明,例如房契或地契影本,若個人名下沒有不動產。亦可使用父母、子女或配偶的不動產證明代替,但須附上該名親屬簽名蓋章之聲明書
(聲明書內容請參考本辦事處之範本)。
6.3
如為學生,則應附上最近一個月內開立之英文在學證明。
7.
阿根廷當地聯絡人資料-
7.1一般觀光旅遊需有阿根廷當地出具接待證明,並詳載每日旅遊行程與住宿安排。
7.2探親訪友則須提供邀請函,邀請人須在邀請函上簽名,註明被邀請人去阿根廷的停留時間、住宿安排和阿根廷國內旅遊規劃行程等,並附上有效的個人證件影本,例如阿根廷居留證(D.N.I.)。
8.
當申請人未滿21歲時,請附上英文戶籍謄本。
9.
若申請人未滿14歲,且父、母親任一方或雙方均未能與申請人同行時,請附上西班牙文的旅行同意書影本,該旅行同意書需已辦妥第三國公證。
10.
觀光團體送件時,可免除上述第4、第6和第7項。組團單位需另準備英文或西班牙文的全體團員之電腦訂位記錄+行程表+團體大表+團體保信(依本辦事處格式書寫)
+阿根廷旅行社的接團確認函。
二.
其它注意事項
1.
申請人親自送件為佳。委託他人代送亦可,代理人須於申請書背面左下角註明代理送件的公司名稱+電話(含分機)或手機號碼+代理人全名。
2.
所有文件內容必須完整詳實,本辦事處可能要求申請人補充其他文件和面談。
3.
團體簽證應由OP或領隊送件,請務必來電(02)2757-6556預約送件時間。
4.
送件後,不可變更任何資料。
5.
繳費後,恕不受理退費或換簽之申請。
6.
辦理簽證所需之工作天數不定,平均約六個工作天。
7.
簽證效期為發證日起三個月。自第一次入境日起45天內可多次入出境。
8.
提出申請三個月未獲准、核准後三個月未繳費,或繳費後三個月未領回者,均視同自動棄權,本處不負文件保管責任。
三.
簽證程序
1.
送件:請備齊相關文件,於週一至週五09:00-12:00送交本辦事處簽證組。
2.
核准通知:俟本辦事處收到阿根廷外交部領務局核准函,將立即以電話通知繳費。
3.
繳費:接到本辦事處之核准通知後,請備妥簽證費用NT$
3,230
(現金),以及阿根廷來回OK機票正本和影本,於週一至週五09:00-12:00,至本辦事處辦理繳費。
4.
領件:繳費後第三個工作天上午09:00~12:00,憑收據領取簽證。